
一、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吗?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二、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综上所述,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是可以由城镇户口的子女继承的,这对于把户口迁移到城市的年轻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以前就有很多人因为没有城市的房产购买名额,一直在纠结要不要把户口迁到城市里去。
纠结的点就在于如果把农村户口迁到城市之后,就再也迁不回去了,会影响农村宅基地的继承。
现在大家的顾虑都可以打消了,如果自己在城市看中了房子,又需要迁户口才有买房的名额,大胆迁到城市,不影响宅基地的继承。